期间,指某个时期里面。在我国法律上,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刑诉法上的期间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分类
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变更,故又称不变期间。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决定或裁定的,称指定期间。法定期间仅指期限,即自某一特定时间起至某一特定时间止的一段时间。例如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为2年 ;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 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关于审判期限的法定期间是,民诉依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6 个月内审结;依第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 3 个月内审结;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次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只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国内民事案件,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则不在此限。
不入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