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惩罚性,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依法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通常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十日内,不超过十五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刑事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类型。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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